“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二审维持原判
最佳回答:
“株洲合泰路还有吗” “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二审维持原判
“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二审维持原判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官方微信公家号动静,2024年5月17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对上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欺侮、凌虐被关照人一案进行二审公然宣判。部门人年夜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宣判。 图片来历: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官方微信公家号 九江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9日16时摆布,九江市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在其栖身小区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接报警达到现场,发现张某身上有遗书一份,称其灭亡与班主任、语文教员邹某有关。事发前,张某存在屡次未按划定的时候、质量完成功课的景象。教室监控视频显示邹某在攻讦张某时利用了“负债年夜王”“言而无信”等言语,实行了更调坐位、用小册子拍打头颈部、罚站听课等行动。邹某在讲堂上攻讦教育其他同窗时,与对张某利用的言语根基不异。 九江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认为,邹某在平常讲授中对张某的攻讦教育行动,未本色偏离教育目标,其在讲堂上对其他同窗进行攻讦教育时,一样语气峻厉,并未决心针对张某,张某同班同窗可以或许准确熟悉并接管邹某的攻讦教育,张某的灭亡与邹某的行动之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邹某的行动不组成欺侮罪、凌虐被关照人罪。一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合用法令准确,审讯法式正当,遂驳回上诉,保持一审宣布邹某无罪的判决。 邹某在攻讦教育时,未能存眷身心还没有成熟的张某的心理情感转变,过后未增强对学生的帮扶并实时与家长沟通,邹某部门言语行动与人平易近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亦不符合,教育主管部分连系邹某其他背规背游记为,已对其作出响应的党纪政务处罚。 【编纂:姜雨薇】。
本文心得:
近日,关于株洲合泰路是否还存在的讨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曾经是株洲市交通枢纽的合泰路,如今是否还能体现出它的过去辉煌呢?在对合泰路进行深入调查后,我们发现了一些有趣的发现。
合泰路位于株洲市区中心,连接了市区的东西两侧,是城市交通的重要街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合泰路见证了株洲市的发展和变迁,也承载了无数市民的回忆。从老一辈的株洲人口中,我们可以听到关于合泰路繁华时期的种种故事。然而,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合泰路逐渐失去了繁华的景象。
经过对合泰路进行考察,我们发现合泰路目前的状况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路面状况较差,出现了路面不平整、危险隐患等现象。其次,由于市区交通拥堵的严重,合泰路上的车辆常常排起长队,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此外,由于城市规划调整,一些商业机构和居民搬迁,合泰路的商业氛围逐渐消失,街道的繁荣度不如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