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7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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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晚上去的地方” 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73处
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73处
中新网拉萨5月15日电 (记者 赵朗)记者15日从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总结会暨实地查询拜访启动会得悉,普查试点县墨竹工卡根基完成实地查询拜访,共查询拜访挂号不成移动文物点173处,此中新发现文物点21处。 会上,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曲珍传递了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环境。自4月11日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试点工作组织有力,推动敏捷,西藏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截至5月10日,墨竹工卡县试点工作根基完成实地查询拜访,共查询拜访挂号不成移动文物点173处。此中,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文物点127处,查询拜访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点25处,此次查询拜访新发现文物点21处。 依照文物种别,173处不成移动文物点分为:古遗址类45处,古墓葬类35处,古建筑类57处,近现代主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石窟寺及石刻25处,其他类10处。 墨竹工卡县试点规模触及7乡1镇,普查队分三组对全县不成移动文物进行普查,介入试点普查工作百余人次。 曲珍说,在普查尺度方面,普查队正在依照国度尺度,连系西藏现实,编写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手册,在手艺指点组核定后,将在全区进入实地查询拜访阶段推行利用。今朝,普查队已进入室内资料清算阶段,完成了127处三普数据的录入工作。 别的,对此次新发现的21处文物点,普查队已依照普查挂号表进行了信息收集与填报,后续将组织手艺指点组对这些文物点进行认定,将合适文物认定尺度的普核对象依法认定为不成移动文物,纳入依法庇护范围,各级人平易近当局要按照普查功效,将新发现点审定发布为各级文物庇护单元。(完) 【编纂:李岩】。
本文心得:
作为一个旅游摄影爱好者,我经常选择晚上去乌市拍摄,那里的夜景真是美不胜收。无论是灯火辉煌的城市中心,还是宁静幽雅的公园湖泊,乌市提供了各种独特的夜晚体验。
每当夜幕降临,乌市的城市中心变成了一个璀璨的海洋。高楼大厦上闪烁的霓虹灯,交织成绚丽多彩的光影,给人一种仿佛置身于梦幻世界的感觉。我喜欢找一个高处,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从上面看,车流穿梭的街道像是一条五彩斑斓的细细线条,随着车流的动态而闪烁不息。在这个城市的迷雾中,我仿佛感受到了它的活力与魅力。
与城市中心的喧嚣相比,乌市的公园湖泊则给人一种宁静、舒适的感觉。晚上的公园里人很少,站在湖边,我可以听到蛙鸣声、鸟鸣声以及微风穿过树叶的沙沙声。湖水宛如一面镜子,倒映着周围的树木和星光。这是一个让人放松心情的好地方,我喜欢在这里寻找拍摄的灵感。